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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铜陵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审批

2016-02-01 01:09
安徽铜陵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审批
来源:中安在线
2014-07-09
 
  为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活力,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铜陵市民政局于近日下发通知,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,不再受理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(包括专项基金管理机构),代表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的申请,不再换发上述机构的登记证书,不再出具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。
 
通知规定,7月1日以后,铜陵市520多家市级社会团体根据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,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。通知要求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切实加强对其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。社会团体应当将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财务、账户纳入本社会团体统一管理,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、赞助费等,不得将上述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,确保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依法办事,按章程开展活动。社会团体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其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名称、负责人、住所、设立程序、开展活动等有关情况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(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报送登记管理机关),主动接受年度检查,不得弄虚作假。同时,应当通过一定方式将上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责任编辑: hannah